刘祥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北京腾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刘祥律师,法学造诣深厚,理论功底扎实。刘祥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十五年,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刘祥律师承办的案件多次被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北京晚报、山西电视台、新华网、凤凰网等多家媒体报道。刘祥律师的成功辩护使许多被告人获得了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或无罪释放,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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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侦查阶段 侦查阶段,一般是指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开始至案件侦查完毕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止。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往往被羁押在看守所,除了律师和办案人员以外,包括家属在内其他人员均不得会见。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案件,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帮助: 1、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通报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予心理安慰。有很多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之初,生活环境、社会地位、心理压力骤然改变使之无法忍受,穷困之下,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对所面临的困境有个清醒的认识,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从犯罪嫌疑人处了解到其无罪或者罪轻的犯罪线索,帮助做一些固定有力证据的工作,为以后的成功辩护做准备。证据随时都有灭失的危险,一时的不慎,将可能导致有利的证据永远也无法取到。 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尽管,我国的法制环境在日渐向好,但是刑讯逼供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甚至发生屈打成招、屈打致残致死的惨剧。如果发生刑讯逼供的事,有律师介入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起申诉、控告,从而有效地减少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5、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便于争取立功的机会,从而减轻处罚。 6、律师可以根据案情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从而很好的化解危机。 7、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律师还将增加询问在场工作,以更好的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工作 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指案件已经侦查完毕移交到检察院起诉机关始,到检察院起诉机关起诉到法院为止。这个阶段,犯罪嫌疑人家属等案外人员仍然只能通过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作如下工作: 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侦查阶段的帮助; 2、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包括阅读或复印涉案的鉴定技术材料、起诉意见书等; 3、可以就了解到的案情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如果检查机关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可能导致案件被发回补充侦查或者不予起诉。不予起诉就是犯罪嫌疑人被提前无罪释放; 4、即使达不到上述目的,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与审查起诉人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可以了解公诉人的指控思路,为成功辩护做更充分的准备。 三、审判阶段律师的工作 审判阶段,一般指法院自受理公诉人的起诉书到一审、二审的判决生效之日止。审判阶段实际上常常包括一审和二审两个阶段。在审判阶段,是律师最能发挥作用的阶段。 在一审阶段,律师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会见被告人,了解被告人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线索,为被告人收集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 2、会见主审法官,调阅、复制指控被告人有罪的案卷材料; 3、会见被告人,就律师初步形成的辩护观点与被告人交换意见;教导被告人审理的程序及在庭审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必要时做一些交叉询问的演练,以便法庭上作适当的配合,争取最好的庭审效果; 4、认真研究案情,利用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做好开庭的充分准备。 5、精心应对庭审,充分阐述辩护理由,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尽最大努力争取法官对辩护观点的认同; 6、精心准备辩护词,再次以书面形式说服法官做出有利于被告人一方的判决;以合法的方式,多种渠道影响法官的观点; 7、领取一审判决书后,及时会见被告人,告知判决书对被告人的利弊,提出上诉与否的合理建议; 8、若被告人要求上诉,帮助被告人作好上诉准备工作。 二审阶段,辩护律师的作用: 1、调阅一审的庭审资料,检讨一审辩护方案和辩护观点,重新拟定辩护思路; 2、会见被告人,交流一审得失和二审辩护思路,了解还没有发现的罪轻和无罪的证据线索,搜集有力证据; 3.积极与二审法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努力促成二审开庭审理(二审案件通常书面审理,一定程度上剥夺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4、精心准备,积极应对庭审辩论; 5、精心准备辩护词,多种形式影响法官改判; 6、领取二审判决书后,会见被告人,分析判决书的利弊,引导被告人正确认识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如果被告人要求申诉,积极帮助被告人做好申诉准备工作。